黄玲/文

在现今这个全民微博的时代,无论是各界精英还是市井小民微博买转发,都习惯用微博来发布消息或是发表评论。微博的大量转发更是给原创人员带来大量的关注和人气。但最近,因转发微博引发的专著权侵权诉讼却时有发生,比如2012年上海一起因转发微博引发的专著权纠纷微博买转发,法官就裁定被告赔付上诉人民币1000元。这么转发微博是否构成侵权呢?转发微博的“罪”与“非罪”的界限到底在那儿呢?

首先,我们须要明晰的一个问题是微博是否享有专著权?众所周知,微博的内容堪称千奇百怪,五花八门,有随性之作,也有刻意而为。那些微博都享有专著权么?依据《著作权法》,享有专著权的微博必须具有“独创性”和最低限度的“创造性”,无关字数多少。因而,对于一些记帐式的微博来说,因为欠缺基本的“创造性”,将无法得到专著权法的保护。

转发微博是否构成侵权?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?